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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度年報

序言

我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於89年2月公布施行,確立國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之法令依據,亦使污染場址之處理有明確之執行規範。依該法規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於90年11月13日成立,迄今已完備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子法建置、建立整治費徵收制度及推動污染場址改善控制相關業務,期間辦理全國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調查,建立農地污染場址查證方法與緊急應變程序,進行十年以上老舊加油站與大型儲槽污染潛勢調查,採取應變必要措施及減輕污染危害,其相關成果已可作為其他污染整治工作之執行參考。

各年度年報編纂方式係針對土污基管會成立歷年來之工作執行成果作一彙整,針對污染場址調查查證、公告列管及整治工作成果,進行調查工作方式、污染調查結果及污染整治工作說明,並對場址調查結果數據作一統計分析,以年度、縣市別說明各階段調查結果,說明控制場址公告列管情形及整治工作辦理情形,並對未來整治工作之推動方向提出願景,以呈現我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歷程,具體展現污染整治成果,此資料可提供各級主管機關後續調查及管制作業之參考,期達成預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確保土地永續利用及維護人民健康之目標。

整治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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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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